郑佳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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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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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借钱不还怎么办?判决还款并承担律师费。

发布者:郑佳佳律师|时间:2020年06月05日|分类:债权债务 |59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情况:

       2018年3月XX日,林XX通过银行转账给陈XX20万元,当日陈XX出具一份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10个月的《借据》。2019年1月23日,陈XX出具一份《借据》交给林XX收执,借据载明内容为:“借据今借到林XX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借款转至陈XX农业银行账户XX。借款用于工程周转。于2019年1月XX日至2019年4月23日止。借款期限为3个月,利率为月息千分之1.5分利息每月23日支付。本金如逾期未归还,承担总额10%的违约金,同时逾期利息按光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三倍计算,并承担债权人主张权利的一切费用(含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及其他损失赔偿金等)。若产生纠纷由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陈X为担保人在该借据上签字确认。

      庭审中双方确认借期内约定的月利率为1.5%。

      2019年6月1日、2日,陈X向林XX转账支付了10万元。2019年12月X日,林X与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份,约定由福建典冠指派本律师作为其代理律师。后提交法院诉讼。

    经法院判决陈XX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109000元及2%利息,并承担本案律师费XX元。陈X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建议

      借条作为民间借贷案件的主要证据,对案件的影响极大,在出借款项时,要求对方在借条上写上“若不还款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含律师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就可以得到法院判决对方将你所花费的律师费一并返还给你,减少维权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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