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姓氏谁说了算
张女士和王先生离婚后,带着儿子再婚了。再婚后,张女士和现任丈夫刘先生,想把孩子的姓氏改为刘,法律会允许吗?
法律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到家庭,再到国家治理,法律都是不可替代的。对每个家庭来说,子女出生后,父母一般都会商量好孩子的姓氏,还会起一个有美好寓意的名字。我国《民法典》1015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这既体现出民法典强调父母双方在决定子女姓氏这个问题上的平等地位,又是对我国传统文化给予了充分尊重。在此基础上,兼顾了社会风俗的发展变化与实际需要,不失灵活地规定了三种在父姓与母姓外选取姓氏的例外情形,包括:“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以及“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对于少数民族的自然人,民法典规定其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不过,子女姓氏一旦确定,不能轻易改变。未成年人在变更姓名时,必须得到监护人的同意。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子女姓名经父母双方同意,无论何种情况(包括离婚后),任何一方变更子女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因此,离婚后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子女的姓氏,实质上不仅是单方对原共同合意的违反,也构成法律上的侵权。
但是,如果子女已经成年,情况就不同了,根据《民法典》规定,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所以,如果子女已经成年,父母一方想更改子女的姓氏,需要子女本人同意。
随着家庭的变故,离婚后带着孩子的一方特别是女方,会因为各种原因想给孩子改名换姓,或改跟自己姓,或再婚后将孩子改随再婚的丈夫姓。今天的案例就是这种情况,张女士想把儿子的姓氏改成现任丈夫刘先生的姓,根据我们以上的分析,如果孩子还没有成年的就需要得到孩子的亲生父亲王先生的同意。如果孩子已经成年,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姓氏。
“孩子跟谁姓”,这个问题对每个中国家庭都是一件大事。在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基础上,爸爸妈妈还是该本着有利于家庭和睦、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目标,妥善决定孩子人生中的“头等大事”。毕竟,老话说得好,家和万事兴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