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杨珍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

发布者:陈杨珍律师|时间:2019年03月13日|分类:商标 |33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中原告提起商标侵权诉求,同时提起不正当竞争诉求,两项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事实引起,两者具有关联性,原告有权请求法院对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分别作出认定,合并审理有利于诉讼经济。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志;企业名称是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的标志,而其中的字号是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作为两种不同的知识产权,均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但其取得和使用都必须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且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在先权利。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