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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股东主要出资方式

发布者:袁立鹏律师|时间:2025年02月05日|分类:公司法 |219人看过


第一,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第二,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第四,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按照章程缴纳出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没有按照章程缴纳出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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