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 服务地区:广东

  • 主攻方向:

  • 服务时间:09:00-19: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天河区专业加盟纠纷律师 双方都违约还要支付违约金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06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 |130人看过举报

广州加盟合同纠纷中,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还要支付违约金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视双方违约行为的轻重而决定是否支付违约金。如下面这个案件,加盟商和公司都有诸多的违约行为,法院认为加盟商违约更重,判决支付违约金10万。二审法院认为双方的违约行为无法区分谁轻谁重,则都无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改判取消10万违约金。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综上,好某公司虽然存在违约行为,但均不足以构成根本违约,谢某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且双方因此解除合同。根据双方的上述违约情形及合同第十四条其他4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赔偿违约金30万元。”,同时考虑合同履行约一年,总营业额为614354.45,而好某公司未举证证实其因谢某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合同约定的违约金30万元明显过高,法院依法调整为10万元。

二审法院认为:涉案合同事实上无法继续履行,而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均存在违约行为,且双方均具有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故对于一审解除合同的认定,本院予以维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虽然合同订有违约金条款,鉴于双方均存在过错,且过错大小难以判断,故双方均无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一审判决谢某向好某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不当,本院予以纠正。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特擅长连锁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撤销、解除、无效类纠纷。担任多家特许经营企业法律顾问,同时维护加盟商合法权益。办案经验丰富,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174760

  • 昨日访问量

    3255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