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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熟知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的律师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06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 |223人看过举报

广州子女没有与父母同住还能继承宅基地房吗?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只要宅基地房是登记在父母名下,子女就都有权继承。即使不与父母一起居住也不影响继承权,除非有确切证据证明其不履行赡养义务,则可以少分。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本案中,被继承人谢父和苏母死亡未留有遗嘱,谢父名下的穗郊字第xx号、穗郊字第××号、穗郊字第xx号、穗郊字第xx号宅基地房屋属于遗产。现继承人吴某放弃继承份额,上述遗产应由谢某2、谢某1依法继承。虽然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石某村民委员会和当地邻居出具证明证实谢父与苏母生前与谢某1同吃同住,由谢某1负责日常生活,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石某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证实穗郊字第××号宅基地后面的两层楼及穗郊字第X号宅基地房屋都是谢某1出资建造,但其证明事实年代久远又无其他证据佐证,且上述证明是在谢某2、谢某1双方诉讼期间出具,缺乏客观性,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故谢某1关于谢某2继承上述遗产50%份额不公平的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纳。现谢某2请求与谢某1共同继承登记在谢父名下的穗郊字第xx号、穗郊字第××号、穗郊字第xx号、穗郊字第xx号宅基地及上盖房屋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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