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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擅长土地租赁纠纷案律师 存在低价出租土地咨询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01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 |176人看过举报


广州村委会人员擅自低价出租土地合同有效吗?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合同无效。出租村里土地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超过三分之二的人同意才可办理。如村委会部分人员擅自低价出租土地,村民可起诉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土地。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本案中,桥某经济合作社与阮某于2013719日签订的《合同(续期)》,约定事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租赁。依照上述法律规定,该《合同(续期)》约定事项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但该《合同(续期)》约定事项并无经过桥某经济合作社的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故该《合同(续期)》违反了上述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关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的规定,应当确认该《合同(续期)》为无效合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一经发布,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公民的桥某经济合作社和阮某,就应当知道并共同遵守该法律,故桥某经济合作社在签订上述《合同(续期)》前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有过错,但阮某并不能因为桥某经济合作社有过错就可以不按照法律规定与桥某经济合作社签订上述《合同(续期)》,也就是说不能因为桥某经济合作社的缔约过错而免除阮某订立合同应当遵守法律的责任及对该缔约过错可能造成的法律风险的注意义务。因此,上述《合同(续期)》无效,缔约双方均有过错。依照《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关于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的规定,阮某应当将上述《合同(续期)》项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返还给桥某经济合作社。返还期限参照上述《合同(续期)》关于期满终止合同时承租人在一个月内交回厂房和建筑物的约定,本院酌情确定为三十日。桥某经济合作社要求确认上述《合同(续期)》无效及阮某返还因无效合同取得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诉讼请求,依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一审法院不认定上述《合同(续期)》无效并作出驳回桥某经济合作社诉讼请求的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予以撤销。因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无效均有过错,本院据此决定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当事人各负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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