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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买车赠与给别人,能要求返还车款还是车?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 |421人看过举报


张静律师解答:如登记在受赠人名下,则只能要求返还车款。如是将自己名下的车辆过户给受赠人,则能要求返还车辆。

判决书节选:

法院经审理认为:20091218日朱某1向长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支付购车款281688元,同日向太平洋财产保险广东分公司支付保险费8797.36元,合计290485.36元,同年1225日以上述款项购买的丰田牌小汽车一辆登记在潘某名下。因朱某1在支付上述购车款及保险费后,上述车辆并未登记于朱某1名下,而是直接登记于潘某名下,故一审判决认定朱某1向潘某赠与的是购车款290485.36元,而不是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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