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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去法院起诉离婚会直接判离吗?

2015-11-26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5年11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 |401人看过举报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

在审理中,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之一,法院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离的:

1、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而且分居在两年以上的;

2、有第三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3、有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触及刑事的,受害人可以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如果第一次判决不离,需要在判决生效日后的6个月以后再次提起诉讼,这个时候基本上就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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