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分情况,如果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则可以退部分款项。如果公司举证已经提供了全部服务,则可能不能退。如下面这个案件,桂某参加锐某公司的宣传会后,与公司签订短视频服务合作协议,缴费2万元。后桂某觉得公司没做什么事,没提供什么帮助,收取2万元不合理,于是起诉解除合同退费。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公司的举证,公司的服务仅花费1小时,且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与2万元服务不对等。最终,法院判决合同解除,公司退费1万8千元。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锐某公司在宣讲会上以抖音认证官方服务商的名义对外宣传,易使参会人员产生认知错误,实际上也造成了桂某对锐某公司的错误判断,同时锐某公司也在2022年2月22日向桂某表示愿意在扣除违约金和损失的基础上返还剩余款项,即桂某诉请解除《智能短视频服务合作协议》,锐某公司亦表示同意? 因此,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已不具有继续履行的基础,本院确认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于2022年2月22日解除?
本案中,锐某公司提交的证据可见其提供的服务包括开通后台、收取资料以及指导桂某如何拍摄等? 在开通后台该服务中,从签订合同开始至锐某公司开通完成止,仅经过了一个小时? 锐某公司指导桂某拍摄素材的方式也并不需要特殊技巧? 同时收集材料、询问内容更新也并不具有难度? 由此可见锐某公司提供的以上服务并不需要很高的技术含量,与其已经收取的2万元服务费价值并不对等,故本院酌定锐某公司返还桂某服务费18000元及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