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如下面这个案件,儿子对房子享有四分之三份额,父亲去世后,房子一直被后妈住着,后妈还把自己与前夫生的女儿也叫过来一起住了。后儿子起诉拍卖房子分割售房款。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在父亲去世后已打了多年官司,不可能共同居住,双方也都不同意买下对方的份额,故应拍卖房屋分割售房款。最终法院判决双方共同将屋拍卖,售房款由儿子分得3/4、后妈分得1/4?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是共有物分割纠纷?涉案房屋现为刘大儿与王继母按份共有的共有物?《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本案中,双方未对分割方式达成一致协议,而且双方矛盾较大,难以共同在涉案房屋一起生活? 而房屋的实物分割无法保障各按份共有人所分得的部分具有独立性、可使用性,难以实际操作,故本案不适宜对涉案房屋作实物分割? 同时,双方亦无法达成折价分割的一致意见? 因此,刘大儿要求拍卖涉案房屋并按各方产权份额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综上,判决刘大儿与王继母共同将共有的广州市番禺区某房屋予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由刘大儿分得3/4、王继母分得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