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精神疾病分很多种,有的精神疾病在未发病的是不影响行为能力的,如果此时作的放弃继承权声明就是有效的。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林三女2023年起诉要求确认自己2019年作的放弃继承权声明无效。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虽然提供了2014、2015年的精神疾病治疗病历,并在2023年8月被法院判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这些都不能证明其2019年做出放弃继承权声明时无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公证处调取的录像,原告当时回答公证员的问题意识清醒,口齿清楚,意思表达明确,故放弃继承权声明有效。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林三女虽然在2023年8月2日经人民法院判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林三女请求确认其于2019年12月18日作出的放弃继承行为无效,依法应承担举证责任? 林三女提供的诊断证明、病历等证据,仅能证明其在2014年、2015年曾因精神疾病住院,以及2022年1月以来因患精神疾病门诊就医,但不能证明林三女在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时的病情及民事行为能力状况? 虽然林三女主张其一直服药、其配偶也申领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助金,但服药和发放补助金均不等同于认定林三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另外,根据广东省广州市某公证处档案中的视频资料,林三女在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时能清晰表达自己的意见,遇到不明确的事项会向公证员发问,可见林三女当时并不存在思维混乱、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等情形,也未发现白母和林二儿、林大女存在哄骗引诱林三女的行为? 为此,本院对林三女的诉讼请求(请求确认其于2019年12月18日作出的放弃继承行为无效)不予支持?
另林三女还有申请相关鉴定和调查,如前所述,本院经综合分析审查本案相关证据和各方主张后,认定林三女作出放弃上述继承行为时并不存在思维混乱、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情形,故对林三女的上述鉴定和调查申请,本院依法不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