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上有违建房屋,还能判决返还土地和房屋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仍然可以。土地租赁合同无效纠纷中,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即使土地上有违法建设的房屋,法院仍可以判决返还土地和房屋。因为该判决只是对合同无效后的后果进行处理,并不涉及对房屋合法性及权属的认定,且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实现建筑物的使用价值。如下面这个案件,土地租赁合同因改变土地用途被认定无效后,承租人上诉称土地上有违建房屋,法院不应当判决返还,二审法院就不予支持。
判决书节选:
关于本案能否判令返还案涉土地上的建筑物。冯某认为案涉土地上的建筑物是由其自行建设的违章建筑,在行政主管部门未做认定和处理的情况下,不能通过民事判决为违法建筑确权,故对某村股份合作社要求返还案涉土地上的建筑物应裁定驳回起诉,而不应作实体处理。本院认为,如当事人诉讼请求确认违法建筑的权利归属以及内容,法院不宜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应裁定驳回起诉,但若当事人并未请求对建筑物的合法性进行判断并请求确权,仅仅是对建筑物的使用价值主张权利的,法院有权依据合同约定以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进行调处。就本案而言,在双方均确认案涉建筑物是违章建筑物的情况下,某村股份合作社同意收回利用案涉土地上的建筑物,冯某也表示保留追究某村股份合作社对建筑物进行价值补偿的权利,一审在明确法院并未确认案涉建筑物的权属的情况下,只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判令地上建筑物应和案涉土地一并返还,该处理并无对地上建筑物的合法性和权利归属进行判断,且最大程度的实现了建筑物的使用价值,本院予以维持。冯某认为一审判决将案涉违章建筑物予以确权,是对一审判决的错误理解,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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