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个问题几乎等同于当事人维权是否有法可依。
而我们之所以在这里探讨养殖场拆迁应不应该请律师介入的问题,前提已经是“根据政策要求和法律规定,养殖场拆迁,养殖户应该得到补偿”。
也就是说,养殖场拆迁纠纷案件,拆迁户维权有法可依,养殖户没有理由不将维权和争取全部补偿提上日程。
其次,养殖户可以依据哪些法规政策进行维权。
关于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和进行维权能够引为依据的条文,并没有统一的明文规定,多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中。
因此,在本就繁琐的拆迁维权案件中,养殖场拆迁类案件的复杂性更为突出。这个特点导致了尽管养殖户维权有法可依,但实际操作起来却是难上加难。由此看来,延请专业拆迁律师介入维权是否有必要,相信大家心里都有掂量。
最后,养殖户究竟有没有必要维权。
养殖场往往是养殖户耗费小半生心血经营的事业,是整个家庭几乎全部的资产,也是养殖户赖以生存的重要经济来源和衣食住行的基本保证。因此,养殖场搬迁对养殖户来说已经是“伤筋动骨”的大事,更罔论直接禁养关停。对政策实施者来说,找种种理由压低、拒绝补偿也许能节省更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但对养殖户来说,这无疑是“灭顶之灾”。
这样严重的生计问题是否需要严阵以待,尽全力去解决,其实也就是本文提出的问题的答案了。
也许有很多读者正因网上其他“相似遭遇者”的留言困惑着,不知道请律师究竟有没有必要、有没有作用。
这就像生病要不要请医生一样。
举个简单的例子,大家都会觉得,运气好的话,有些小病自己给自己开点消炎药就治好了,没必要去医院做检查,对症下药“浪费钱”,但等到小病拖到大病的时候,却又追悔莫及。
拆迁维权其实就像是身体长了一个可能会恶化的肿瘤,最初病症较轻的时候很容易被忽视,等到开始察觉时面积还比较小、还处于良性阶段,这时进行治疗对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很难,但对医生来说相对尚且有更大把握;但如果拖到到肿瘤真的恶化了再去求医,医生也可能无力回天。
所以拆迁维权失败案例有没有呢?客观的说,是有的。
相信大家只要站在医院的走廊上,就不会怀疑每天都会有病人不治去世的事实。但这不代表就医没有必要,也不代表医生都是庸医。
相同的,即使有人维权失败了,也不能代表维权没有必要,他们的失败恰恰是在提醒被拆迁人,一定要在“肿瘤”还在良性时就赶快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不要拖到回天乏力的时候,再后悔没有早一些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