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征收中,最常遇见的问题就是房屋被非法强拆。一提到强拆,大家不免心中倍感委屈,对征收人员心存怨恨。在这里要提醒大家,不妨先放下心中的愤怒,让理智回笼。听京尚拆迁律师给您解读什么是强拆,遇到强拆我们改怎么办?
首先,什么是非法强拆呢?即拆迁方在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非法强拆一般都是强制并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或者三更半夜偷偷摸摸的将别人的房产非法拆除的。
如果您的房屋确定是非法强拆,该如何去维权了?
京尚拆迁律师说维权的方式是依据现行法律、通过复议或诉讼的方式主张自身的权利。但是,在没有任何政府法律文件的强拆行为,在实践中很难直接提起复议和诉讼。
非法拆迁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如果房屋被强拆,如何提起行政赔偿?
拆迁案件中涉及到国家赔偿时,程序如何提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而且,此请求实效适用关于时效中止的规定,即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京尚拆迁律师说拆迁人在遇到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提醒大家,不论是面对什么样的拆迁情形,大家一定要知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如果您遇到房屋拆迁中的任何问题,京尚拆迁律师团随时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