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9岁奥运跳水冠军全红婵遭有组织网暴的事件持续发酵,一张网传的微信群聊截图,揭开了一场隐蔽且恶毒的网络霸凌。这个名为“水花征服者联盟”的微信群,成员多达200多人,群公告里赫然写着“禁止攻击其他运动员,但全红婵除外”——这份针对性拉满的规则,将一场恶意攻击,变成了有组织、有预谋的“集体施暴”。
更令人愤慨的是,这场网暴并非普通网友的一时兴起,网传群成员中,竟藏着现役运动员、裁判员、体育记者等业内人士。本该是守护体育精神、呵护后辈成长的从业者,却躲在屏幕背后,和普通网友一起,对一个尚未成年、为国争光的小姑娘,进行着长达数年的人身攻击。
目前,全红婵所属的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已正式向警方报案,国家体育总局也第一时间表态,无论涉及何人,只要查实,必严肃处理。一时间,全网都在追问:这场性质恶劣的网暴事件,相关涉事人员到底会面临什么样的责任?那些躲在群里的施暴者,真的能逃过法律的制裁吗?
今天,我们就结合这起事件,一步步拆解网暴背后的法律代价,也再次重申: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任何针对他人的恶意攻击,终将付出应有的代价,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网暴,更会被依法从重追责。
先回顾一下这起令人发指的网暴事件全貌。据网传信息显示,这个“水花征服者联盟”微信群,早在2022年全红婵夺得东京奥运会金牌后不久就已建立,一直活跃到2026年,整整三年时间,群内成员从未停止对全红婵的恶意攻击。
群内的攻击内容不堪入目,成员们不仅恶意嘲讽全红婵的青春期体重变化,给她起了近20个极具侮辱性的粗俗绰号,还编造“不自律”“被国家队排挤”等不实谣言,甚至用AI换脸、声音克隆等技术编造虚假黑料,抹黑全红婵的形象。更恶劣的是,网暴的魔爪还延伸到了全红婵的家人,有人造谣她的家人挪用比赛奖金、靠她的名气赚黑心钱,还有人专门跑到她的湛江老家,航拍骚扰她独居的祖父,让这个本该无忧无虑的年轻运动员,承受了远超同龄人的舆论压力和精神伤害。
全红婵在一次专访中,曾红着眼眶恳求攻击者:“放过我自己,也放过我的家人和朋友。”她出门和朋友聚会,要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训练中和队友正常交流,也要提心吊胆,生怕被人截图断章取义、恶意造谣。一个19岁的姑娘,本该在赛场挥洒汗水、在生活中享受青春,却因为这些无底线的网暴,变得小心翼翼、满心疲惫。
而最让人无法接受的,是群成员的构成。网传截图和媒体爆料显示,这个282人的群里,不仅有普通网友,还有不少体育圈业内人士——其中包括个别跳水项目现役运动员、国际级裁判,甚至还有体育媒体从业者。这些人本该是体育精神的践行者,却将赛场上的竞争,延伸到了网络舆论场,用恶意攻击打压崭露头角的年轻选手,有的甚至是出于利益绑定、流量炒作,不惜违背职业道德,沦为网暴的帮凶。
事件曝光后,舆论一片哗然,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等权威媒体相继发声,谴责这种恶劣行径,明确指出畸形饭圈不能成为乱喷乱咬的捧杀圈,公众要理性包容看待运动员的成长起伏。而官方的反应也极为迅速:4月8日,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发布声明,明确已就全红婵遭受网暴一事向公安机关报警,坚决支持全红婵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同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同步发声,重申“不管涉及任何人,一经查实都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坚决抵制畸形“饭圈”文化对体育圈的侵蚀。
那么,一旦网传信息属实,这些涉事人员,将会面临哪些法律责任和后果?我们结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从核心施暴者、群主组织者、跟风参与者、业内从业者四个层面,逐一拆解。
首先,核心施暴者,大概率涉嫌侮辱罪,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而判断是否构成侮辱罪,关键看三个条件:是否具有公然性、是否针对特定对象、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结合这起事件来看,首先,群聊虽然是私密空间,但200多人的规模,已经属于“多数人可能知悉”的场合,且群内的侮辱言论被多次截图传播到公共网络,完全符合“公然性”要求;其次,所有攻击言论都明确指向全红婵,对象特定且清晰;最后,这场网暴持续长达三年,内容恶劣,不仅攻击全红婵本人,还骚扰其家人,给未成年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同时引发全网公愤,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完全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
除此之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暴力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全红婵目前尚未满20岁,属于未成年人,这意味着,核心施暴者的量刑,还会在法定范围内进一步加重。
可能有人会说,“只是在群里骂几句,也会构成犯罪吗?”答案是肯定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网络侮辱、诽谤案件中,浏览量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转发量达到500次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这个200多人的微信群,只要有一人将群内言论截图转发到朋友圈、微博等公共平台,很容易就达到这个标准,一旦查实,核心施暴者必将面临刑事处罚。
其次,群主及组织者,作为网暴的“始作俑者”,同样涉嫌犯罪,且处罚更重。这个“水花征服者联盟”的群主,不仅没有制止群内的侮辱行为,反而通过群公告,明确纵容成员攻击全红婵,将针对全红婵的网暴“合法化”,属于典型的网暴组织者。根据《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组织“水军”“打手”或者其他人员实施网络暴力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群主作为组织者,其行为已经超出了普通参与者的范畴,主观上具有明确的恶意,客观上组织、纵容了200多人实施长期网暴,属于侮辱罪的共犯,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量刑时会比普通施暴者更重。即便群聊已经解散,也无法逃避责任——平台后台会留存所有聊天数据,司法机关可以完整恢复,所有发言都会成为定责的关键证据。
再者,盲目跟风的普通参与者,情节轻微的,将面临治安处罚。在这200多人群中,并非所有人都是核心施暴者,还有一部分人是盲目跟风,偶尔在群内发表侮辱性言论,没有参与造谣、扩散,也没有实施骚扰行为。对于这部分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也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即便是跟风骂几句,只要被查实,也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的处罚,留下违法记录,影响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很多人存在“法不责众”的幻想,认为只要人多,就不会被追究责任。但从《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和《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来看,这种想法完全是错误的。法律明确规定,对组织、煽动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暴力信息的行为,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坚决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无论是核心施暴者,还是跟风参与者,只要参与了网暴,就会被依法追责,一个都跑不掉。
最后,也是最值得警惕的,参与网暴的业内人士,除了面临法律责任,还会受到行业内部的严厉处罚。
网传群内的现役运动员、裁判员、记者等业内人士,其行为不仅违反法律,更违背了职业操守。国家体育总局早有明确规范,约束体育从业人员的网络公共言行,要求所有从业者恪守体育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干净的行业风气。一旦查实这些业内人士参与网暴,他们将面临双重处罚:一方面,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接受治安处罚);另一方面,会被行业主管部门追加追究职业责任——现役运动员可能会被停赛、禁赛,甚至被开除国家队;裁判员可能会被吊销裁判资格,终身禁止从事裁判工作;记者可能会被吊销记者证,行业禁入。
要知道,这些业内人士,本该是全红婵的前辈、同行,本该守护后辈的成长,却利用自己的行业身份,参与网暴,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全红婵,更破坏了体育圈的风气,污染了体育竞技的精神内核。官方此次明确表态“无论涉及何人,一经查实绝不姑息”,也意味着,这些业内人士即便有特殊身份,也不会被从轻处罚,反而会因为其身份的特殊性,受到更严厉的追责。
其实,这起全红婵网暴事件,并不是体育圈的个例。近年来,畸形饭圈文化不断入侵体育圈,管晨辰、朱易、陈芋汐等顶尖运动员,都曾因为赛场表现、个人外形等原因,遭遇持续数月的恶意言语攻击。部分人把赛场上的成绩竞争,延伸到了网络舆论场,不惜用恶意攻击打压对手,有的甚至靠制造对立吸引流量,完全背离了体育竞技“公平竞争、尊重对手”的核心精神。
而这次全红婵网暴事件,之所以引发全网震怒,不仅因为施暴者的恶毒,更因为它撕开了体育圈隐蔽定向网暴的口子——那些藏在私密微信群、小众论坛里的网暴,利用行业内部话术规避平台筛查,长期危害运动员的身心健康,却难以被发现和查处。而官方此次的联动处置,包括训练中心报警、国家体育总局发声,也为后续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清晰的范本:无论网暴藏得多深,无论涉事者身份多特殊,只要触碰法律底线,就一定会被依法追责。
在这里,我们也要明确一个观点:批评不等于网暴,监督不等于攻击。我们可以理性评价运动员的赛场表现,指出他们的不足,但绝对不能上升到人身攻击、造谣抹黑,更不能牵连其家人。运动员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在赛场上拼尽全力,为国争光,承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训练压力和心理压力,他们值得被尊重、被包容,而不是被恶意伤害。
全红婵从一个农村女孩,凭借自己的天赋和努力,成为奥运冠军,她的成长之路充满了艰辛。14岁第一次参加奥运会,就以“水花消失术”惊艳世界,为国家赢得荣誉;如今19岁,她还在不断成长,不断突破自己,却要承受这样无底线的网暴。这不仅是对她个人的伤害,更是对体育精神的践踏,对国家荣誉的不尊重。
目前,警方已经正式受理案件,正在开展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相信用不了多久,所有涉事人员都会被一一查实,受到应有的惩罚。而这起事件,也给所有网络参与者敲响了警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不是肆无忌惮的借口,任何针对他人的恶意攻击、造谣抹黑,都将付出法律代价;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网暴,更是法律所严厉禁止的,必将受到从重处罚。
最后,希望这起事件能彻底遏制体育圈的网暴乱象,能让所有运动员都能摆脱舆论的困扰,安心训练、安心比赛;也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坚守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理性看待运动员的成长,用尊重和包容,守护中国体育健儿的成长空间,让体育精神回归本真,让网络空间变得清朗干净。
张梅律师团队的专业服务
张梅律师是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董事,从业17年,本人有近1000案的实战经验,张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继承、合同纠纷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