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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谎称租叉车转卖,诈骗35000元,律师出手两人均判缓刑,不用蹲监狱|长沙律师张梅团队

发布者:张梅律师|时间:2026年04月06日|分类:经济犯罪 |189人看过

 身边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误区:只要犯了诈骗罪,就肯定要蹲监狱,轻则一年半载,重则好几年,不仅自己身败名裂,还会影响家人、影响孩子未来的发展。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其实不然——诈骗罪的判决,有很多可争取的从轻情节,找对专业律师,精准把握辩护关键点,完全有可能争取缓刑,不用坐牢,保住自己和家庭的未来,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今天张梅律师团队就给大家分享一个我们刚办结的真实诈骗案件,不管你是一时糊涂犯了错,正被诈骗纠纷困扰、吓得手足无措,还是想了解诈骗罪的相关知识、避免踩坑,亦或是身边有人卷入类似纠纷,都一定要看完——看完这篇,你就知道这种“租东西转卖”的行为为什么构成诈骗罪、哪些情况能从轻处罚、怎么才能争取缓刑,怎么通过专业律师的帮助,最大限度减轻刑罚,减少对自己和家庭的影响。

 当事人周先生和吴先生,两人都是普通人,平时做点小生意,原本日子过得平平稳稳,可谁也没想到,一时的贪念,让他们卷入了刑事纠纷,差点毁了自己的一辈子。他们还有一个同伙郑先生,郑先生在之前已经被判决,这次咱们重点说周先生和吴先生的案子。

 事情发生在2022年3月9日,周先生、吴先生和郑先生三人凑到一起,动了歪心思,预谋着“走捷径”赚点快钱。几人商量后,决定找一家叉车行,谎称租赁叉车自用,拿到叉车后,立刻转手卖掉,赚一笔差价就跑路,互不联系。商量好之后,三人就一起赶到了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找到了一家叉车行,老板是做叉车租赁和销售生意的,为人实在,也没多想。周先生几人上前,装作诚意满满的样子,跟老板说自己工地急需叉车,想租赁一辆“合力”牌叉车自用,还主动提出支付10000元押金,承诺用完就及时归还。

 老板见他们说话诚恳,还主动支付了押金,就没多想,当场和他们签订了租赁协议,把一辆“合力”牌叉车交给了周先生几人。可老板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信任,却被这几人当成了可乘之机——周先生、吴先生和郑先生拿到叉车后,根本没有用到工地上,而是当天就联系好了买家。他们以34000元的价格,将这辆叉车卖给了郯城县一家叉车行的经营人,卖车的钱到手后,三人当场分赃:郑先生分得15000元,周先生分得18000元,吴先生分得1000元。分完钱之后,三人就彻底失联了,不管叉车行老板怎么联系他们,电话打不通、消息也不回,完全没有要归还叉车的意思。

 叉车行老板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赶紧报警求助。警方介入调查后,很快就锁定了周先生、吴先生和郑先生的身份,也找到了被转卖的叉车。经专业机构鉴定,这辆涉案的“合力”牌叉车,市场价值人民币35000元——也就是说,周先生几人以10000元押金为诱饵,骗取了价值35000元的叉车,属于诈骗行为,而且数额较大。没过多久,郑先生就被警方抓获,依法被判决。而周先生和吴先生,得知郑先生被抓后,心里慌得不行,一边担心自己被抓后要坐牢,一边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整天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周先生和吴先生的家人也急得团团转,四处打听办法,有人说“你们这是诈骗,数额不小,肯定要坐牢”,也有人说“赶紧找专业律师,说不定还有机会从轻处罚,争取不用坐牢”。

 最后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我们张梅律师团队,希望我们能帮他们一把,尽量减轻刑罚,争取不用坐牢,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接到委托后,我们第一时间和周先生、吴先生及其家人沟通,详细了解了整个案件的经过,也仔细查看了警方的调查笔录、叉车鉴定报告、租赁协议、分赃记录等相关证据。我们发现,周先生和吴先生的情况虽然棘手,但并不是没有从轻处罚的机会,甚至有很大希望争取缓刑——这也是他们和家人最关心、最想争取的结果。

 其实,这也是很多人在涉嫌诈骗罪后最容易陷入的误区:觉得只要犯了诈骗罪,就一定得坐牢,尤其是涉及财物数额较大的,更是没有从轻的可能。在这里张梅律师团队跟大家明确说一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确实构成诈骗罪,但不一定会坐牢,只要抓住关键的从轻情节,积极配合、主动悔改,找对专业律师,完全有可能判处缓刑,不用羁押服刑。

《刑法》里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缓刑的适用条件是,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具体到周先生和吴先生这个案子,我们梳理出了几个关键的从轻情节,也是我们后续为二人辩护、争取缓刑的核心:一是吴先生系自首,案发后主动到案,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没有隐瞒、没有推诿,根据法律规定,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是周先生系坦白,到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根据法律规定,坦白也可以从轻处罚;三是二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四是二人已经积极赔偿了叉车行老板的全部损失,并且取得了老板的书面谅解,这也是诈骗罪中非常重要的酌情从轻情节,更是争取缓刑的关键。

 另外,我们还发现,周先生和吴先生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而且二人都是初犯、偶犯,平时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主观恶性较小,也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些都是可以争取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有利条件。了解清楚这些关键点后,我们团队迅速制定了专属的辩护方案,核心就是两个:一是全力收集、提交二人的从轻证据,说服法院采纳我们的辩护意见,认定二人具有自首、坦白、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情节;二是在庭审中,重点强调二人的悔罪表现、初犯偶犯的身份,以及适用缓刑的可行性,请求法院对二人从轻处罚,宣告缓刑。

 很多涉嫌诈骗罪的当事人,之所以最后被判实刑、坐牢,就是因为犯了两个致命错误:一是案发后选择逃避、隐匿行踪,不仅失去了自首、坦白的机会,还会被从重处罚;二是不知道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争取谅解,也不知道收集自己的从轻证据,盲目应诉,最后只能被动接受判决, 白白错失争取缓刑的机会。针对周先生和吴先生的案子,我们一方面指导二人整理从轻证据,包括吴先生的自首材料、周先生的坦白笔录、认罪认罚具结书、赔偿凭证和被害人的谅解书,确保每一份证据都能充分证明二人的从轻情节;另一方面,耐心做二人的思想工作,告知他们主动悔改、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的重要性,同时也指导他们在庭审中真诚认罪、悔罪,争取法院的从轻处罚。

 开庭审理时,公诉机关指控周先生和吴先生犯诈骗罪,认为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租赁叉车的事实、隐瞒转卖叉车的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我们作为周先生和吴先生的辩护律师,当庭提交了二人的全部从轻证据,同时发表了详细的辩护意见:吴先生系自首,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周先生系坦白,积极配合调查,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二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承认错误,愿意接受处罚;二人已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有明显的悔罪表现;二人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危害社会,请求法院对二人从轻处罚,宣告缓刑。

 我们还着重强调,周先生和吴先生一时糊涂犯下错误,并非故意作恶,案发后能够主动悔改、积极赔偿,弥补被害人的损失,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给他们一个缓刑的机会,既能够体现法律的惩戒作用,也能够给二人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承担家庭责任。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完全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同时认定周先生和吴先生具有自首、坦白、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情节,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为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作出了公正的判决:被告人周先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罚金已缴纳);被告人吴先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缓刑考验期限,均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其实我们张梅律师团队最开心的,就是能帮每一位身处刑事困境的当事人,抓住每一个从轻处罚的机会,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帮他们走出困境、改过自新,保住自己和家庭的未来,让他们有机会重新回归社会。

 说到这里,可能很多人会有共鸣,也可能有很多疑问:谎称租东西转卖,真的构成诈骗罪吗?诈骗数额较大,真的能争取缓刑吗?自首和坦白,到底有什么区别, 都能从轻处罚吗?如果已经犯了诈骗罪,第一步应该做什么?

 其实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平时接待咨询时,最常遇到的问题。很多当事人因为不懂刑法,不知道什么行为构成诈骗罪,也不知道诈骗罪的从轻情节,一旦犯错,要么惊慌失措、选择逃避,要么盲目应诉、错失良机,最后被判实刑,不仅自己坐牢,还连累家人,留下终身遗憾。

 在这里,张梅律师团队给大家科普几个诈骗罪的关键知识点,全是干货,不管你是普通人,还是已经卷入诈骗纠纷,记好这几点,能帮你少走很多弯路,最大限度减轻刑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一定要分清“租赁”和“诈骗”的区别,别一时糊涂踩坑。像老周和老吴这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租赁财物自用,拿到财物后转手卖掉,拒不归还并失联,本质上就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就构成诈骗罪,千万不要以为“只是借东西没还”,不会触犯刑法。

其次,案发后,绝对不能逃避。逃避只会加重处罚,而主动自首、坦白,才是从轻处罚的关键。自首是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坦白是被动到案后如实供述,两者都能从轻处罚,但自首的从轻幅度更大,所以一旦犯错,一定要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再者,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争取谅解,是争取缓刑的核心。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法院在判决时,非常看重当事人的悔罪表现,而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弥补被害人的损失,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就是最直接的悔罪表现,能大大提高争取缓刑的概率。

 最后,遇到诈骗纠纷,一定要及时找专业刑事律师帮忙。诈骗罪的审理流程复杂,涉及的法律知识点多,从轻情节的认定、证据的收集、辩护意见的撰写,都需要专业的律师来操作。很多当事人自己不懂法律,盲目应诉,不知道怎么收集从轻证据、怎么和被害人沟通赔偿,最后白白错失争取缓刑的机会。

 张梅律师团队专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等领域多年,办理过无数起诈骗、故意伤害、盗窃等刑事案子,尤其是针对诈骗纠纷,我们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熟悉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和从轻情节,始终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帮当事人化解刑事危机,走出困境。我们知道,卷入诈骗纠纷的你,有多恐慌、多无助;我们也知道,一时的糊涂,可能会毁掉一个人的人生、一个家庭的幸福。但请你记住,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法律不仅有惩戒作用,也有教育、挽救的作用,张梅律师团队也会为你保驾护航,帮你抓住每一个从轻处罚的机会,给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如果你也正面临诈骗纠纷,不管是一时糊涂犯了错,还是被他人牵连,亦或是有其他刑事相关的法律咨询需求,比如故意伤害、盗窃、交通肇事等,都可以随时联系我们张梅律师团队。我们会耐心倾听你的诉求,为你免费分析案情,帮你制定专属的辩护方案,帮你收集从轻证据、协调赔偿事宜,在法庭上为你据理力争,最大限度减轻你的刑罚,帮你保住自己的人生和家庭的幸福。

张梅律师团队的专业服务

 张梅律师是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董事,从业17年,本人有近1000案的实战经验,张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继承、合同纠纷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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