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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政府部门当面递交起诉材料,法院拒绝出具材料接收清单如何应对

发布者:崔占禄律师|时间:2019年07月08日|分类:行政诉讼 |894人看过


当事人如果当面递交诉讼材料的,应要求法院出具《材料接收清单》,防止日后发生不必要的争议。如果法院拒绝出示的,当事人应当及时邮寄一份起诉材料至立案庭,并保留好邮寄证明及邮单签收回执作为提起诉讼的证据。

如果法院在收到诉讼材料后7日内既不立案受理,亦未作出不予受理裁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以维护自身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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