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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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因取款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

发布者:李世杰律师 时间:2025年10月16日 1345人看过 举报

2025-10-16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基本情况:

在银行工作的戈某怎么也不会想到,为客户办理取款时的一时粗心,后续会给自己带来如此之多烦恼和奔波。好在经过近一年的不懈努力,终于等来了法院的胜诉判决,自己也可以收心踏实上班了。

事情还需要从20216月初说起,被告柴某当天下午到戈某上班的某银行取款,因为取款机故障,便按照大堂经理的指引到戈某所在的柜台办理取款;办理业务过程中,因为业务大厅人员嘈杂,加上柴某不满等待时间较长多次催促,导致戈某未能集中精力,误将柴某的取款业务在系统上办理为存款业务,直接导致柴某在账户里取走近三万元后,不仅账户余额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近三万元,一进一出就是5万多元。

临近下班盘账时,银行发现有5万多元的款项对不上,遂立即组织柜员复查,经复查发现该5万多元的差额是因为给柴某办理取款业务时疏忽产生,银行负责人便立即通过柴某预留的手机号联系其本人,告知该情况并表示歉意,希望柴某能及时过来办理业务更正;但接到电话的柴某却以需要对账核实且自己正在外地办事为由拖延推诿。

因为当天的银行账目必须核查无误,戈某只能先自掏腰包将该5万余元的账目差额填平,后续再找柴某要回垫上的款项。然而令人气愤的是,之后戈某多次电话联系柴某,要求其到银行配合办理手续,但柴某总是寻找种种理由拖延推诿,最后索性直接把电话关机,玩起了躲猫猫。

无奈之下,戈某和银行负责人只能通过柴某在银行预留的家庭地址去寻找柴某,但仍旧一无所获,反而得知柴某平时游手好闲,在外面欠账很多,经常有债主到家里催债。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戈某顿感不妙,果不其然,第二天戈某就发现柴某在其他网点的自动取款机上将账户里的钱取走了近四万元;面对这种突发情况,戈某听取领导的建议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并在履行完相关手续后由银行暂时将柴某的账户冻结,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之后戈某再次尝试联系柴某,仍是无果而终;因柴某系从本人的账户中取款,公安机关最终认定本案并非刑事案件,因此戈某只能寻求通过民事诉讼来追回被柴某取走的款项。

接受戈某的委托后,经过和戈某沟通核实,我认为认定本案中柴某不当得利的核心证据是柴某办理业务的相关凭证,以及办理业务过程的监控录像。因为银行监控录像通常留存于市一级的分行,且必须持法院相关手续才能调取,因此我和戈某决定先向法院起诉立案,待正式立案后再申请调取上述监控录像等证据材料。

拿到法院调查令后,我第一时间到市分行的相关部门调取了案发当天柴某办理业务的视频监控,并转换为可以在普通设备上播放的格式,为开庭做了必要的准备。

本案开庭审理时,柴某本人不出意外没有出庭,但根据我们提交的详细证据材料,承办法官当庭查明并认定了柴某不当得利的基本事实,并在庭审结束后不到半个月就作出了支持我们诉讼请求的判决。


李世杰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案件的办理;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历,专职执业于河南通海律师事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平顶山
  • 执业单位:河南通海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420********8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工程建筑
河南通海律师事务所
1410420********84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