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道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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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抚养费标准

作者:徐道华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18次举报


1、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父母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

2、与抚养费支付相关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徐道华律师,1975年出生。现执业于四川挥立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秉承善待他人、努力做事的理念,对待当事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乐山
  • 执业单位:四川挥立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11120********01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