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东卫物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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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CPT术语下买方与卖方的责任与义务

发布者:翟东卫物流律师|时间:2025年01月15日|分类:电信通讯 |918人看过

CPT是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的缩写形式,意为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货交承运人),但卖方还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即买方承担交货之后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承运人”是指任何人,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履行运输或由他人履行运输。如果还使用接运的承运人将货物运至约定目的地,则风险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CPT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根据《INCOTERMS 2020》该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卖方的主要义务有: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控制下,并及时通知买方。2、必须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3、必须自负费用按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经惯常路线、按习惯方式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约定地点或其他合适的具体地点。4、必须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5、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买方的主要义务有: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2、承担自货物在约定交货地点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后的风险。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举例说明,中国甲公司与加拿大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出售一批手机,共20000部,贸易术语为CPT。经协商,双方选择Franco Border边境交货,即加拿大温莎市交货。该笔货物由海南航空公司承运。甲公司将案涉手机运至机场,该笔货物顺利装机,飞机航行至温莎市上空时,温莎市暴雨连绵并伴有雷暴,海南航空公司随即请求甲公司给与指示是否降落卸货。甲公司立即联系加拿大乙公司,乙公司由于温莎市暴雨公司员工全体放假,未留有值班人员,无法取得联系。甲公司与海南航空公司协商一致,在温莎国际机场降落卸货。暴雨结束后,乙公司提货不到,向甲公司和海南航空公司主张索赔。

综合案件分析,在CPT贸易术语下,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边境某地)交由买方处置。若双方在定约时未能就具体的交货地点作出明确规定,卖方有权自行选择最适宜的边境地点作为交换地点。由于当时的恶劣天气,收货人无法联系,为保证承运人和货物的安全,在选择温莎国际机场卸货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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