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律师网

您的权益 我的责任

IP属地:湖北

成华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4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1540951点击查看

蔡某与赵某婚约财产纠纷

发布者:成华|时间:2019年01月04日|64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蔡某,男,1991年1月26日出生,汉族,住武汉市新洲区,

被告:赵某,女,1992年12月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武汉市新洲区,现住武汉市江岸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成传育(特别授权代理),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成华(特别授权代理),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蔡某诉被告赵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2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愿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5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蔡某,被告赵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成传育、成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判决如下:

一、被告赵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退还原告蔡某30,000元;

二、驳回原告蔡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1,025元、邮寄费20元,共计1,045元由被告赵某负担400元,原告蔡某自行负担64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全站访问量

    934255

  • 昨日访问量

    949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成华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