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流律师

  • 执业资质:1320120**********

  • 执业机构:江苏太保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公司法合同纠纷保险理赔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加盟维权100问】11:遭遇“加盟欺诈”,你该怎么办?

发布者:王一流律师|时间:2020年08月18日|分类:加盟维权 |454人看过

加盟欺诈,一般是指特许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瞒项目重大经营信息,诱骗加盟商签约的情形。

由于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信息的不对称,我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对特许人规定了十二项重大经营信息的提前披露义务。该条例第二十三条还规定,特许人虚假披露或隐瞒披露重大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由此可见,加盟商遭遇加盟欺诈,足以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加盟商不仅可以依法解除加盟合同,还可以主张撤销合同,并同时向特许人追究一切法律责任。

当然,要主张加盟欺诈,最难的在于举证。一般关于特许人直接欺诈的证据都比较难收集,而其隐瞒重大信息的事实比较好证明。因此,加盟商在维权时除了要充分举证,还要尽可能地结合法律规定来主张权利。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