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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维权100问】6:加盟合同约定冷静期为3天有效吗?

发布者:王一流律师|时间:2020年06月05日|分类:合同纠纷 |1163人看过


为了规避加盟商行使合理期限内的任意解约权,一些特许人在加盟合同中,约定“三天”或“五天”这样短的“冷静期”。很多时候,加盟商还没来得及反应,“冷静期”就结束了。这样的“冷静期”约定有效吗?

结合司法实践来看,一般法院会认为该“冷静期”约定属于格式条款,约定的过短,超出了一般人所能反应的合理时间;如果特许人没有进行明显的提醒,这种约定会被视为明显规避加盟商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属于无效的。所以,约定过短的“冷静期”未必能保证加盟合同不被任意解除,反而可能会导致法院对于任意解约权的合理期限进行自由裁量,失去了约定“冷静期”被适用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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