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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罪名解析|诈骗罪

发布者:高金宽律师|时间:2021年01月05日|分类:刑事辩护 |591人看过


刑法罪名解析|诈骗罪

罪名释义: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立案标准:

鉴于全国各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一,最高院与最高检将诈骗罪的刑事追责标准以数额幅度的方式进行了确认,即: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应该进行刑事追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在该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院、最高备案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达到法定“数额较大”标准,构成诈骗罪,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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