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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网恋被骗77万,恋爱期间写百篇小作文

发布者:高金宽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6日|分类:刑事辩护 |252人看过


近日,湖北十堰一女子网恋一年多,被骗77万元。恋爱期间,她写下百余篇私密日记,记录爱情点滴,字里行间满是对男友的崇拜,以及对未来生活的期待。审讯时她的“男友”留下一句我不爱,只觉得她人挺好。目前,骗子已被东岳警方刑拘。

对于诈骗这种行为只要诈骗金额达到三千至一万元以上的,就会被认定诈骗数额较大,涉嫌诈骗罪,而本案中的骗子诈骗金额高达77万,这显然远超诈骗罪的构成标准;所以本案中的骗子肯定是涉嫌诈骗罪了,并且根据其诈骗的金额来看,他还属于诈骗金额特别巨大的情况,所以他可能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那么女子的这77万还能不能追回来呢?

答案是可以。因为这77万都属于骗子的犯罪所得,所以在后续办案过程中警方是会依法进行追缴的,然后对于属于女子合法财产的部分会依法返还给她;就算钱被骗子挥霍了,那在后续的刑事案件审理中,法院一般也会在判决的时候一并责令骗子退赔。当然如果说骗子既把钱挥霍了,又没有财产可执行的,那这个钱暂时是追不回来的。

如果存在以下情况,那么他花掉的钱还要从收了这笔钱的第三人处追缴回来:

(1)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2)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4)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网恋千万要谨慎,一旦对方向自己提出要求的要求,或者诱惑自己投资以及进行其他金钱往来的,一定要谨慎,最好是直接拒绝,从根源上杜绝被骗的可能性;如果不幸已经被骗那一定要尽快报警,不要试图自己跟骗子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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