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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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甘肃文广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工程建筑经济仲裁招标投标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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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买卖违约应该怎么赔偿

发布者:张国维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9日|分类:私人律师 |574人看过

可参照以下方式:
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如合同中直接规定了违约方赔付的金额;
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首先,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其次,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
三、起诉。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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