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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许可合同的种类

发布者:牛爱芹律师|时间:2016年12月23日|分类:知识产权 |239人看过

(1)普遍许可合同,又称非独占许可合同,依据此类合同,转让方允许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其专利技术,同时保留自己实施和允许任何第三人实施该范围内专利技术的 权利。

(2)排他许可合同,又称独家许可合同,是指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地域、期限或方式、范围内享有 使用专利技术的权利。

(3)独占许可合同,又称完全许可合同,是指被许可人对专利技术的实施享有独占 的使用权,转让方不得在任何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自己实施或以其他方式利用专利,也不得与第三人签订任何其他形式的许可合同。

(4)分售许可合同,是指被许可人除了在规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使用专利外,还可以将使用的专利的全部或部分转售任何第三人。

(5)交叉许可合同,又称互惠许可合同,是指两个专利权人以价值相当的技术互惠交换的一种许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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