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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和专利的区别

发布者:牛爱芹律师|时间:2016年12月11日|分类:专利申请 |350人看过

1.客体不同:专利保护技术内容,包括发明、使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保护商标本身,比如图形、文字、它们的组合或者立体商标。

2.期限不同:专利保护期有限,发明20年,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到期不能续展。商标保护10年,但是到期可以续展,因此只要每10年续展一次就可以无限期拥有商标独占使用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3.申请程序不同:专利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经过初步审查和发明专利经过实质审查,最终授予专利权。商标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经过初步审查,公告无异议后核准注册。

4.保护内容不同:专利保护不得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同该专利相同或近似的产品。商标保护不得在同类商品上注册相同的商标,如果受保护的是驰名商标,他人即使是不同类商品也不能标注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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