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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发布者:许迪律师|时间:2019年10月08日|分类:债权债务 |184人看过


实践中,公司会基于内部管理、发展需要、分担风险等因素,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从法律角度说,子公司与分公司是两种不同的形态。但是,有很多经营者对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并不了解,导致决策失误。那么,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有哪些呢?请看下面的介绍。

子公司与母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这是两组相对应的法律概念。在法律层面,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有很多,下面着重介绍几个:

一、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公司,是母公司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其设立程序、条件、形式等,需要满足法律规定公司设立的条件;分公司不是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的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二、法律地位不同

根据《民法总则》及《公司法》的规定,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三、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四、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母公司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五、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以上就是关于“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欢迎随时向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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