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刘X.
代理人: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季伟,联系方式,15061304496。
申请事项
对涉嫌销售假药犯罪嫌疑人刘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申请人刘X因涉嫌销售假药罪,于2017年X月X日被连云港市公安局XX分局刑事拘留,现被羁押于连云港市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刘X是家里顶梁柱,其上有老,下有小均需照顾.......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所涉罪名的性质及案件有关情况,刘X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为犯罪嫌疑人刘X办理取保候审申请,申请人愿意依法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连云港市公安局XX分局
申请人:刘X
二〇一七年X月X日
备注:涉嫌销售假药罪的刘XX,于次月中旬被成功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