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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印鉴的法律思考

发布者:季伟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 |434人看过举报

关于公司印鉴的法律思考

    印鉴在交易及诉讼中经常被用到,但是当公司的印鉴被不当使用时,该如何应对。

    构成表见代理后果严重

    加盖公司印鉴的文件,如果构成表见代理,则对于相对人来说是有效的,这就对公司经营造成了极大的风险,尤其是印鉴被公司人员不当控制或者意外丢失的情况下,公司在承担损失的情况下只能向侵权人主张赔偿。

    公司代表权与代理权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权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法律行为,其后果由公司承担,在公司章程对其权力没有特别限制的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即可视为公司的行为,其天然地代表公司;而公司其他人员持有公司印鉴在相关文件上签字,也可视为公司的行为,但其权利来源是公司的授权,持有公司印鉴可以视为具有公司授权的表象。

    公司印鉴返还

   当事人向法院主张侵权人返还公司印鉴属于“公司证照返还纠纷”,原告应该是公司,相关的起诉文件上应该加有公司印鉴,这个矛盾如何解决?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起诉文件上签字是否可以?答案是肯定的,实践中,法院对这样的起诉方式是认可的。地方的也有相关的司法指导意见。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5条:“股东、董事、经理及他人侵占公司印鉴,公司起诉要求其返还印鉴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之诉讼,以及印鉴被侵占期间公司需要参加的其他诉讼,公司以法定代表人签署之文件起诉或应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但未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新法定代表人可以持有关变更决议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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