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功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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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人索赔索赔当真那么难吗?

发布者:彭功平律师|时间:2019年08月02日|分类:交通事故 |39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根据官方统计数字报告显示,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高达十万人以上,因此而受伤的人数则高达五十万人以上;每五分钟约有一人死于交通事故亡,每一分钟都会有一人因为交通事故而伤残。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此频仍,难保我们不会“中招”,而一旦不幸遭遇这种“飞来横祸”,我们在疗伤治病之余,应如何为自己维权?

2014年5月1日早上9时左右,唐某驾驶一小型客车行至某十字路口时,与邹某驾驶的一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邹某严重受伤。后经交警查明,邹某完全为正常驾驶,而该事故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唐某在驾驶汽车时接听电话闯红灯所致,不仅如此,还查明该小型客车的所有人应为代某而并非唐某。

因相应的事故责任人以及保险公司未对邹某进行全额赔偿,故于2014年11月25日,邹某一纸诉状,将肇事者唐某、小型客车所有人代某以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湖北金雅律师事务所彭功平主任于2014年12月接受邹某的委托,成为该案的代理律师。由于本案涉及多项赔偿之问题,计算颇为费时伤神。最终在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以及相关的赔偿标准和法律规定后,彭功平律师建议邹某向法院提出如下主张,一是请求法院判令唐某、代某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60992.45元;二是请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三是该案的诉讼费用由唐某、代某和保险公司承担。

后法院于2015年2月5日开庭审理该案。因邹某未妥善保存护理费用支出的全部凭证,导致部分护理费用赔偿没有切实的索赔根据,故该部分主张未能全部被法庭采纳。除此之外,邹某的其他主张均得到法院支持。

在已发生的众多原因不同而结果类似的交通事故中,令无数受害者头疼的当属赔偿问题。无论是赔偿金额的计算,还是权利救济之实现,都是摆在受害者面前一个难题。故在此时,借助于专业人士的帮助就显得十分有必要,这样不仅能减少人力物力的耗费,还能省去自己计算“纷繁复杂”的赔偿金额和维权屡屡遭拒之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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