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叔叔是家中排行老三的残疾人,他的父亲在临终前近十年的养老生活中由朱叔叔和妻子共同照料。虽然朱叔叔没有其他住房,但他的父亲早已经允诺房产留给朱叔叔一家。朱叔叔的父亲和母亲在1990年离异,家里有四个兄弟姐妹,朱叔叔和大哥由父亲抚养,二姐和小妹妹跟随母亲生活并离开了这个家。然而,在四年前朱叔叔的儿子结婚时,二姐和小妹妹受邀参加婚礼,一家人的关系又重新聚到了一起。
2022年7月,朱叔叔的父亲因病过世,处理完父亲的后事,朱叔叔准备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他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后得知需要先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房子才能过户,不仅如此,办理继承权确权时,需要所有继承人全部到场且同意才可以。朱叔叔找到其余三位兄弟姐妹明确提出想要大家配合自己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而大哥表示同意且放弃该房产的继承权。当朱叔叔找到二姐和小妹妹时,两姐妹一致要求共同继承这套房产。但朱叔叔认为这套房产应该由自己全部继承,其他兄弟姐妹不应该与自己争。于是他打算不办理继承手续了,自己就这样住着别人也没权利把自己赶出去。
然而,事情并没有像朱叔叔想象的那么简单。他在咨询了多家法律机构后得知,如果父亲生前没有遗嘱,去世后已经发生法定继承。朱叔叔、大哥、二姐和小妹妹都有同等继承权,如果两姐妹不同意放弃继承并与朱叔叔进行诉讼起诉至法院也是按法定继承处理的。朱叔叔明白拖着不是办法,继承诉讼就像一颗定时炸弹,如果被起诉可能也随时都要面临分割这套房产。谨慎考虑后,朱叔叔主动委托首善为老服务中心介入调解家中的房产继承事宜纠纷。
在经过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中心的调解员与朱叔叔、二姐和小妹妹多次沟通,也站在手足亲情的角度,让双方换位思考并努力找到各方的利益点,最终朱叔叔以现金形式补偿给两姐妹少部分房款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配合朱叔叔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解释:
如果父亲生前没有遗嘱,去世后已经发生法定继承。朱叔叔、大哥、二姐和小妹妹都有同等继承权,如果两姐妹不同意放弃继承并与朱叔叔进行诉讼起诉至法院也是按法定继承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