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不满房产分配,竟然纵火烧父母房子】
近日上海的一位女子因不满父母房产的分配份额,竟纵火烧了父母的房子,最终获刑。原因是张爷爷和陆奶奶两位老人身体欠佳,均由子女照顾,并且早早就将房产分配问题经过召开家庭会议分配,其中40%给了四弟,另外三姐妹分别给了20%,二女儿照顾父亲,每个月母亲支付7000元照料费,但其自认为对父母照顾最多,理应分得最多利益,最后强行住进父母家,目的为了以便掌握房子分配的主动权。母亲担心其私自处理房产,将房产证及户口本一并取走。二女儿得知后便纵火烧老人的房子,还诬陷是妹妹放火。
生活中有很多耄耋老人会有此行为,像上海这对老两口一样的做法,组织一次家庭会议或趁着大部分子女在场,以口头的形式安排处分个人的名下财产,事实提醒着老人,这种形式既影响子女间的和睦,又因为让个别子女提前知道老人对财产的处置安排产生不满。虽然老年人处置安排个人名下财产属于合法权益,但有些老人甚至子女对法律要求并不明晰,另外民法典中明确了“口头遗嘱”的形式要件,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所以并不是所有口头安排都能顺利实现。
【遗嘱的安全保管,关系到子女能否顺利继承】
如今房产价值占据大部分家庭财产的首位,之所以很多子女甚至子女的配偶惦记老人的财产,大多也是房产价值巨大的原因。正因如此,老年人更应该选择正确的方式传承家庭财产。到首善为老服务中心订立遗嘱,法律规定的所有形式,不仅能够确保遗嘱合法有效,还为老人提供免费遗嘱证据保管服务,让老人能够顺利实现真实意愿。中心在遗嘱订立的每一处环节都是经过严谨、规范的流程制定,从遗嘱书写所选用的纸张便有所体现,对纸张的硬度、厚度、防潮防水性,再到选择国家甲级保密机构保管遗嘱。
老人如果在家订立遗嘱,也建议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保管,遗嘱一旦损毁或丢失几乎等同于遗嘱无效,此时如若老人过世,子女想要办理继承手续,将会出现因分割意见不统一,无法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所以为了子女亲情和睦,能够顺利办理继承,同时也为了将自己晚年的真实意愿实现,建议老人选择首善订立遗嘱并进行终身保管。
温馨建议
老人处置安排个人名下合法财产应当注重隐私性,提前将遗嘱意愿安排告知子女,难免造成有不同意见的子女会有不满情绪,导致家庭矛盾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