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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300078)证券虚假陈述案投资者索赔指引

发布者:胡鹏律师|时间:2025年07月02日|分类:金融证券 |212人看过

时效警示:本案诉讼时效将于2025年10月28日届满,距今仅剩约4个月,逾期未主张权利的投资者将永久丧失胜诉权。

一、案件背景与处罚摘要

思创医惠(300078)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年1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9号),确认以下违法事实:

·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21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包含虚假财务数据;

·定期报告虚假记载:

o 2019年虚增营收3492.94万元,虚增利润3302.17万元(占利润总额20.03%);

o 2020年虚增营收9646.88万元,虚增利润8394.14万元(占利润总额67%)。

公司因此被处以817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员被市场禁入。

审计机构同步追责

2025年1月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未勤勉尽责,被浙江证监局没收业务收入308.02万元,并处罚款616.04万元,三名签字会计师分别被处以20万至50万元罚款。

二、索赔条件与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初步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范围为:

·2020年4月30日至2022年10月28日期间买入思创医惠股票

·并在2022年10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产生亏损的投资者

注:最终赔付范围需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三、案件进展与司法实践

·二审胜诉确认:投资者诉思创医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取得二审胜诉判决,确立赔偿责任;

·持续立案推进:2025年6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仍持续受理新批次投资者索赔立案申请;

·公司偿付能力: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87亿元,但需关注后续执行风险。

四、投资者维权必要准备

核心证据材料: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加盖公章的股票交易记录(需完整覆盖2020年4月30日至2022年10月29日期间所有买卖及持仓记录)。

五、关键法律风险提示

·时效不可逆性:诉讼时效截止后,法律不再保护未主张的权利;

·证据完整性:交易记录缺失或未完整覆盖索赔区间可能导致损失无法核定;

·索赔程序独立性:审计机构被处罚不替代上市公司赔偿责任,投资者仍需通过司法程序主张权利。

声明:本文基于思创医惠公开公告及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9号)内容整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诉讼承诺。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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