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许跃东律师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5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赵某与谭某原为夫妻,离婚后因共同债务问题产生民间借贷纠纷。赵某要求谭某归还其借款257682元及其它相关费用。
办案过程
赵某与谭某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了共同债务的承担比例,谭某因无力偿还其份额,向赵某借款,并出具借条。赵某出售个人房产后,用以偿还了谭某名下的债务。但谭某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赵某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谭某偿还赵某借款本金257682元,支付保全保险费560元和律师服务费10000元,以及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案件分析
本案中,法院依据赵某提供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借条、银行账户明细等证据,确认了借款事实的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支持了赵某的诉讼请求,并要求谭某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律师点评
本案中,原告赵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许跃东律师有效地利用了离婚协议和借条等关键证据,为赵某争取到了合法权益。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合法民间借贷关系的法律保护,以及对违约责任的严格追究。此外,本案也提醒了公众,在民间借贷中,明确的书面协议和及时的证据保全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同时,对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的约定,应当严格遵守,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