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善能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代理了这起恋爱同居期间大额转账返还纠纷案。我方作为原告代理人,面对时间跨度长、账目繁杂、证据缺失、法律关系模糊的复杂局面,通过细致梳理、系统举证、严谨论证,最终获得法院有利判决,成功为当事人追回恋爱同居期间的大额支出。
一、案情特点:时间长、笔数多、无直接证据,认定难度极大
本案原、被告曾长期同居恋爱,共同生活近四年。其间,原告出于情感、共同生活及未来共同生活之目的,陆续向对方转账共计 200 余笔,金额从数元到数万元不等,时间跨度长、往来频繁。
此类案件在实务中工作量极大、难度极高,律师需要逐笔核对流水、梳理时间线、区分款项用途、论证给付目的,才能构建完整证据链。
二、律师工作:逐笔梳理、系统举证,精准驳斥抗辩
接受委托后,善能婚家团队全面开展工作:
调取并整理全部银行、微信、支付宝流水;
逐笔核对 200 多笔转账,分类统计、制作明细;
结合同居生活实际,区分小额日常开支与大额给付;
针对对方提出的 “属于共同生活开支” 的抗辩,逐一指出其无证据支持、无消费凭证、无合理说明,依法予以驳斥。
三、法院裁判:法律不支持主观恶意、违背公序良俗一方
法院经审理后,最终采纳我方主要观点,对案涉款项依法作出分割与认定。阐明了在双方长期同居关系中,部分小额转账可视为维持感情的一般性赠与,但大额、非常规性转账明显超出日常开支范畴,应视为附条件的赠与或基于信赖关系的给付。被告或故意隐瞒了其事实上已婚的事实,或即使未向原告隐瞒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因此其或主观上存在恶意,或违背了公序良俗的基本民法原则。现双方已终止恋爱关系,无论原告主张返还系基于何种法律关系,基于何种请求权基础,鉴于双方并未约定还款期限、还款方式、也未约定转账款项用途,被告应返还大额(2000元及以上)款项部分,43笔181300元。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人民币1813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从判决结果可以清晰看出:法律从来不会偏袒主观恶意、违反公序良俗的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