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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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河北安兴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工程建筑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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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如何做好财产保全?!

发布者:王丽娟律师|时间:2025年07月02日|分类:保险理赔 |494人看过

一个案子,尤其涉及到金钱给付标的的案件,最重要的不是诉讼阶段,而是保全和执行。

保全阶段,未抢占先机,冻结老赖财产,给老赖时间和机会转移财产,胜诉有什么用!

执行阶段,盲目提交申请,错过最有利的执行线索和执行时机,胜诉有什么用!

如何做好财产保全已经成为了每一位追债人的必修课!


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前提

情况紧急

从实践的角度上讲,因为诉前财产保全有较高的风险,一旦保全错误,被保全一方有所损失,可能会衍生出新的损害赔偿纠纷,所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难度较高,法院认定情况紧急的标准也不一。

法院会从以下几个因素进行衡量:

① 主体是否适格;

② 有无胜诉可能;

③ 是否具有紧迫性;

④ 不立即保全是否使申请人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⑤ 有无提供担保。

申请人对紧迫性的举证难度较大,需提供老赖已转移部分财产、正转移财产或者计划转移财产的证据。

必须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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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法院

被保全财产所在地

被申请人住所地

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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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措施

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

申请保全后注意事项

应当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提起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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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的转化

提起诉讼仲裁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自动转为诉中保全措施

进入执行程序后,保全措施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诉中财产保全


诉中财产保全应尽早申请,一般我会在提交立案材料的时候一并进行保全申请。


以北京为例,我遇到的法官都不同意启动执行查控系统,必须由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

弊端:很有可能申请人花费了保全保险费和保全费以后,法院冻结的银行账号里没有什么财产。

建议在与法官沟通保全措施时,明确启动执行查控系统的请求,如果可以,启动该系统有针对性的执行财产。


如未能足额保全,可借调查案件事实之便,向法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调查财产线索,在发现新财产时,即时与法官沟通,保全该财产。


保全的范围限于请求范围或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法院不能超标的保全,当老赖有多个财产可供保全时,法院会选择对老赖生活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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