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娟律师

  • 执业资质:11304202111******

  • 执业机构:河北安兴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工程建筑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正确选择法律服务机构,避免上当受骗!

发布者:王丽娟律师|时间:2025年05月20日|分类:法律顾问 |602人看过

王律师详细讲述律师事务所与法律咨询公司的区别,以及教大家如何甄别委托的人是否具备律师身份,其执业机构是否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管理。

一、律师事务所具有严格的法定设立条件,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全称统一格式均为“XX律师事务所”,在办公场所内悬挂、公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该许可证是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唯一凭证。凡名称格式不是“XX律师事务所”,不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均非法定律师执业机构。“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法律经纪公司”“XX律师平台”等机构均非律师事务所,请谨慎甄别。

二、执业律师均持有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并盖有钢印公章,附有律师个人照片、所属执业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等信息。大家可以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信息,这是鉴别律师身份真伪的直接方式,请大家一定一定要记住!

三、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业的唯一机构。律师代理各类案件,必须经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并出具委托代理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禁止律师在其他机构从事律师执业活动。律师执业遵循严格的执业规范并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监督管理。

四、社会上各类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维权中心、律师经纪人委员会等主体通常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团组织,仅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仅能提供简单的法律咨询服务,禁止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希望得到法律服务时,建议首先明确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的性质和类型。如果需要聘请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应与该律师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律师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若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却以律师名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属于假冒律师执业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社会公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