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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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的10个劳动法常识

发布者:王丽娟律师|时间:2025年04月24日|分类:劳动纠纷 |231人看过

?1.辞职不需要批准,只需要提前 30 日通知即可。

?2.辞职不可撤回,除非用人单位同意。

?3.入职一个月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但是要注意仲裁时效。

?4.补签劳动合同和倒签劳动合同存在本质区别,倒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补签则不用。

?5.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要剔除加班费。

?6.所谓的涉密脱密期一般没有依据,但是符合《保密法》的除外。

?7.二次合同到期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铁饭碗,如果员工存在过错,企业同样可以解除合同。

?9.很多企业通过两个关联公司之间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避免被认定为二次合同,是自作聪明,属于无效。

?10.注意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务合同适用《民法典》,劳动合同才适用《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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