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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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转发文章,也能摊上寻衅滋事罪?沈阳刑辩律师孟都谈网络寻衅滋事边界

作者:孟都律师时间:2026年08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次举报
2026-08-26

       很多当事人不理解为什么只是在微信群转发一篇文章,发表自己不同意见,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还遭到拘留。沈阳寻衅滋事罪专业刑辩律师孟都了解到,不少人以为寻衅滋事只发生在线下打架闹事,网上发言转发没有事,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今天就跟大家讲讲在网络上什么样的行为会触及寻衅滋事罪。

一、微信群转发文章,被认定寻衅滋事拘留15天

       当地要推进一个市政项目,村民董某在村民群和家庭群转发了网上找来的文章,还说了一句坚决反对项目建设。转发之前他没有核对文章真假,公安就据此认定他属于寻衅滋事罪,对他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后来董某先后进行复议、一审、二审,全都败诉,但他没有放弃,继续向高院申请再审,最后高院改判。

二、线上认定寻衅滋事,要看主观想法和实际造成的后果

       法院判断网络上的行为算不算寻衅滋事,要看两点,一是主观上有没有故意要扰乱公共秩序的想法,二是客观上有没有实实在在造成公共秩序混乱。像这个案子里,当事人转发文章,目的只是表达自己对项目的反对意见,没有故意煽动大家闹事、误导其他人,现实里也没有引发混乱,那就不满足寻衅滋事的条件。但如果是故意编造假消息,或者明知道内容是假的,还到处大肆转发,故意挑动矛盾、煽动别人起哄闹事,扰乱网络环境,这种就容易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三、网上发言不是无拘无束,别把网络当成法外之地

       很多人觉得,微信群和朋友圈属于私人圈子,在这里随便说话、转发东西都可以,其实并不是这样。哪怕只是在微信群这种相对封闭的线上空间,一旦发布或者转发的内容煽动对立、散播虚假信息后,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同样可以认定寻衅滋事。但也要分清,普通人单纯的提出不同意见,发表自己的看法,哪怕观点不被别人认可,只要没有造谣和煽动闹事,就不属于违法犯罪。在网上不要随手转发来路不明的消息,如果是没有核实的内容,更不要随手点转发。

结语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副主任孟都律师提醒大家,网络并不是可以随心所欲的地方。有不同意见可以理性表达,但不要随意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更不要编造谣言煽动矛盾。守住线上的言行底线,才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方式。

免责说明:本文仅为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性法律意见。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刑事部 孟都律师

孟都律师,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副主任,沈阳专职刑事辩护律师,深耕辽沈本地刑事案件办理,熟悉省内各地公检法办案流程与裁...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沈阳
  • 执业单位: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210120211034589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公司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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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1202110345890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公司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