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建筑施工企业与地产开发企业早年签订住宅小区土方工程施工合同,施工企业全额完成土方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工程款全部结清。施工企业此前向地产公司缴纳 6 万元投标保证金,工程完工后,施工企业多次催告对方返还该笔保证金,地产公司长期推诿拖延,拒不退还。施工企业资金回笼受阻,为挽回损失,委托律师提起诉讼维权,起诉主张返还保证金 6 万元、支付利息七千余元,同时要求对方承担案件诉讼、保全相关全部费用。
二、诉讼过程
梳理案件事实,固定完整诉讼主张接受企业委托后,律师调取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结清相关全套资料,梳理清楚工程已完工结算、保证金应当返还的核心事实,核算保证金本金及逾期占用产生的利息损失,明确完整诉讼请求,同步规划财产保全方案,全方位保障委托人资金权益。
梳理法律依据,搭建完整维权逻辑律师结合建设工程相关法律规定、行业交易惯例,厘清案涉保证金性质,论证工程完工结清后,发包方继续占用保证金无合同与法律依据,属于不当占用资金,应当返还本金并赔偿资金占用利息,形成完整法律抗辩思路。
参与庭审调解谈判,制定兜底履约条款案件开庭审理后,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律师全程代表施工企业与被告地产公司协商谈判,一方面尽力推动对方当场兑付资金,另一方面预判对方逾期付款风险,主动设计违约约束条款:若被告未按约定时间足额退款,原告可直接按照原始 6 万元全额申请强制执行,同时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为委托人增设双重保障,避免后续再次产生资金损失。
三、调解结果
地产开发企业需在 2025 年 7 月 20 日前,向施工企业退还保证金 48000 元;
若地产企业未按期足额付清款项,施工企业有权按照 60000 元全额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且全部诉讼费由地产企业承担;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740 元,由施工企业自行承担;
调解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法院确认后即时生效,具备强制执行力。
本次案件中,律师通过专业谈判,帮助企业快速收回大部分保证金,同时增设高额强制执行兜底条款,有效规避对方拖欠款项的风险,高效解决企业多年回款难题。
王向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