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康鹏程|时间:2024年05月20日|47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张某然从事首饰行业,具备设计、生产和销售的能力。其拥有一款发簪的外观设计专利权。2022年张某发现该外观设计的发簪产品在网络平台上大量销售,严重影响了张某然的正常经营活动。张某然委托我方处理维权相关事宜。
我方根据张某然提供的外观设计图样,找到了大量侵权链接,涉及拼多多、淘宝、天猫等平台。之后,我们筛选出具备维权价值的部分链接,委托公证处进行公正购买。完成取证后,在委托人的授意下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在查明事实后,认为被告侵犯张某然外观设计专利权,要求其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律师心得:
现阶段,在外观设计专利维权时,若侵权方销售数量少,没有生产行为,法院判决金额相对较低。因此,在取证和诉讼过程中应该注意产品的生产来源,必要时将生产厂家作为共同被告,可以获得更高的赔偿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