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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刑事律师(三十三)|因爱生恨,一男子故意伤害女朋友被刑拘

发布者:蓝锐刑事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2日|分类:刑事辩护 |307人看过

一、关键词

故意杀人罪、女朋友、恋爱关系

二、裁判要旨

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

三、案情简介

2019年7月,犯罪嫌疑人王某与前女友韩某因是否怀孕产生分歧,商量去医院检查。因双方争吵升级,王某持刀捅向韩某,后经路人见义勇为未遂,经鉴定韩某构成重伤二级。

四、律师点评

洛阳刑事辩护及预防律师|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郭世斌律师答疑解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因与前女友感情纠纷,不能理智处理,最终王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悔恨终身。

律师提醒:奉劝各位朋友处理感情纠纷,一定不要冲动。在恋爱交往中保持相对独立,不要让一方一味付出,尤其是女性朋友不要觉得跟男朋友交往就应该花男人的钱,一旦一方失衡,可能会引发严重的后果。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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