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李新萍律师代理的一起胜诉案件
案件背景
因某项目建设,原告位于某地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2020 年 4 月 15 日凌晨,在未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该房屋被强行拆除。
原告主张
原告认为被告强拆行为违法,具体理由如下:
缺乏合法征收依据:被告未出示合法征收批复,也未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或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夜间强拆程序违法:拆除时间为凌晨 4 点 30 分,且不存在紧急情况,违反相关法律对行政强制执行时间的规定。
超越职权:被告以行政强拆代替司法强拆,根据相关法规,对拒不交出土地和拒不搬迁的,应向法院申请非诉强制执行,被告未履行该程序自行强拆,属于超越职权行为 。
被告辩称
被告提出多项主张: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是适格主体,被告拆除房屋未遵循法定程序,直接实施强拆,程序存在严重瑕疵;被告主张 “误拆” 证据不足且与事实不符。最终判决确认被告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 50 元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