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媚律师

  • 执业资质:1440820**********

  • 执业机构:广东丰腾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法律顾问保险理赔债权债务民间借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合同诈骗案报案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合同诈骗罪

发布者:梁媚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1日|分类:合同纠纷 |587人看过


  1、提供所签订的合同(协议)。

  2、提供涉嫌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如:留下的印章、印鉴、假名片、假工作证、假营业执照,盖假公章各种证明等。

  3、已经履行小额合同、部分合同的,提供已履行合同的材料。

  4、收受受害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请尽量提供逃匿的依据。如关闭通讯工具,转移货物、货款,搬迁住所等证明本材料等。

  5、提供涉嫌人其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依据。如:留下的书写工具、交通工具、生产工具、假身份证、刊登虚假广告的报刊、杂志等。

  6、涉嫌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请尽量提供。如来信、电报等各种材料等。

  所以当事人如果是因为合同诈骗罪进行了举报,但是公安机关却将这个合同诈骗罪不予立案,那么当事人他可以直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并且要把这个合同诈骗罪不成立的理由出具一份书面材料,当事人如果是对这个结果有所争议的,他就可以带着这份材料向检察院提出申请,或者直接向这个公安机关的上一级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发起起诉也是可以的。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