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找不到对方,需要具体情况分析:
1、一是对方下落不明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方死亡(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待公告期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二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供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后,进行公告送达,国内案件公告期为60日,涉外案件为6个月,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2年时,可以认定因夫妻一方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夫妻情感确已破裂。这时候,一方可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