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核心
本案为典型的事实劳动关系确认及双倍工资争议案件。刘伟律师代理受伤劳动者,通过扎实的证据组织和法律论证,成功推翻用人单位“承包关系”抗辩,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裁决支持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9万元,为当事人后续工伤认定奠定法律基础。
二、案情简介
2024年8月,杨某经人介绍到某木材加工厂工作,负责调试机器、加工木板,每日工作时间为早6点至晚7点。2025年2月,杨某在操作刨板机时不慎被机器绞伤,导致胸椎骨折、高位截瘫等严重伤情。因加工厂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杨某委托刘伟律师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确认劳动关系并索要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用人单位辩称双方系“承包关系”,否认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三、律师办案经过
1. 证据系统化整理:刘伟律师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工资转账凭证、现场视频、医疗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接受用工管理、按工作量计薪等劳动关系特征;
2. 关键证人出庭:申请两名同事作为证人出庭,证实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由加工厂安排,工资由经营者直接支付,强化“人格从属性”认定;
3. 法律焦点攻坚:紧扣《劳动合同法》及《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论证符合“接受管理、有报酬劳动、业务组成部分”三要素,驳斥“承包关系”主张;
4. 举证责任运用:充分利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迫使用人单位承担举证不利后果。
四、裁判结果
仲裁院完全采纳刘伟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决:
1. 确认杨某与木材加工厂自2024年8月19日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 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9万元;
3. 案件受理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案例意义
1. 明确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本案强化了“人格从属性、组织从属性、经济从属性”在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中的核心地位,对类似“真假承包”争议具有示范意义;
2. 破解用工单位规避责任套路:通过证据链锁定实际管理关系,有效遏制用人单位以“承包”“合作”之名规避劳动法义务;
3. 双倍工资计算实务参考:仲裁院支持以实际转账工资金额扣除代发款项后计算差额,为类案赔偿金额核算提供可行方法;
4. 工伤维权前置保障:劳动关系确认裁决为当事人后续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扫清法律障碍。
本案通过专业劳动法实务能力,维护了劳动者在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合法权益,也为处理类似复杂用工关系争议提供了典型维权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