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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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和普通诈骗有何区别

发布者:张运律师|时间:2024年11月27日|分类:合同纠纷 |945人看过

合同诈骗和普通诈骗存在多方面区别,具体如下:

侵犯客体不同

普通诈骗: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是简单客体,即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是他人的财物,使财物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遭受财产损失.

合同诈骗:除了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外,还侵犯了市场交易秩序和国家合同管理制度,属于复杂客体。合同诈骗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活动,破坏了市场主体之间的信任和合同的严肃性.

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普通诈骗:手段多种多样,不限定在特定的活动或行为过程中,只要行为人采取欺骗手段,使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而交付财产即可构成,例如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交友、中奖等各种理由诱骗受害人转账等.

合同诈骗:仅限于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合同手段骗取公私财物。表现为以虚构单位名义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等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却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收受财物后逃匿等行为.

犯罪主体不同

普通诈骗: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合同诈骗: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单位作为合同诈骗的主体,通常是利用合同进行经济交往活动的过程中实施诈骗行为 。

认定数额标准不同

普通诈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合同诈骗: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般来说,合同诈骗的数额认定标准相对较高,但具体数额标准也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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